地方人大应当行使重大邻避项目的决定权——由“杭州九峰”事件引发的思考
吴蕾蕾
摘要(Abstract):
不少邻避项目建设遭到公众的反对,有些引发了邻避冲突事件,地方政府陷入了对邻避项目决策的两难困境中。重大邻避项目决策陷入困境的内因是普遍公共利益与特殊群体利益之间的矛盾;外在诱因是政府决定权与公众参与权之间的失衡;由外因而引发的另一原因是公众对政府独享决定权的合法性质疑。地方人大应当行使重大邻避项目的决定权,不断夯实重大邻避项目建设决策的法理基础、构建重大邻避项目建设决策中的官民对话平台、重构重大邻避项目决策的权力责任体系等方面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并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关键词(KeyWords): 邻避项目;地方人大作用;决定权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吴蕾蕾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曹潇尹.公共利益内涵和外延[J].金融时代,2011,(10).
- [2]Bacow.Lawrence S,Milkey.James R.Overcoming Local Opposition to Hazardous Waste Facilities.The Massachusetts Approach[J].Harvard Environmental Law Review,1982,(6):265-305.
- [3]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241.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105100.htm?fr=aladdin.
- [5]吴锦良.发挥县级人大在践行群众路线中的优势功能——宁波市江东区人大创新群众工作的调查与思考[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3,(06).
- [6][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35.
- [7]俞可平.沿着民主法治的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12/01/c_125788564.htm,2013-12-01.
- [8]胡锦光,韩大元.中国宪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