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治理中的村规民约
姜裕富
摘要(Abstract):
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机制的村规民约,在传统社会管理中,是国家法律的有效补充。在社会转型时期的农村,村规民约仍然是农村社会治理中重要工具。村规民约功能的发挥,依赖于准确地界定村庄公共利益,利用与改造村规民约的传统因素以及建立村规民约与国家法的互动机制。随着农村社会的发展,村规民约的效力空间会逐渐萎缩,但通过村规民约的约束,有助于提升村民的自主性能力,有利于实现农村社会的自治型自理模式。
关键词(KeyWords): 村规民约;社会治理;功能;运作逻辑
基金项目(Foundation): 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课题(X7201513)
作者(Author): 姜裕富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1]张中秋.乡约的诸属性及其文化原理认识[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2004,(5).
- [2]刘笃才.中国古代民间规约引论[J].法学研究,2006,(1).
- [3]徐勇.政权下乡:现代国家对乡土社会的整合[J].贵州社会科学,2007,(11).
- [4]袁绪程.中国传统社会制度研究[J].改革与战略,2003,(10).
- [5]李培林.创新社会管理是我国社会管理改革的新任务[N].人民日报,2011-02-18.
- [6]汪玉凯.中国公共管理社会化发展趋势分析[J].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00,(1).
- [7]张静.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83.
- [8]王振亚.关于村民自治理性化的若干思考[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5).
- [9]董江爱,陈晓燕.精英主导下的参与式治理——权威与民主关系视角下的村治模式探索[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6).
- [10]郑杭生.改革开放三十年:社会发展理论和社会转型理论[J].中国社会科学,2009,(2).
- [11]赵佳维,杨建华.村规民约与社会整合[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