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2005, (03) 34-36

[打印本页] [关闭]
本期目录(Current Issue) | 过刊浏览(Archive) | 高级检索(Advanced Search)

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成要素

姜裕富

摘要(Abstract):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同于传统的宗法社会,也超越法治社会,是人类社会的理想状态。它由有限的政府、理性的个人、发达的公民社会和完善的利益协调机制四个方面要素构成,形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素的关键是提高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关键词(KeyWords): 和谐社会;构成要素;执政能力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姜裕富

参考文献(References):

扩展功能
本文信息
服务与反馈
本文关键词相关文章
本文作者相关文章
中国知网
分享